化工行业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儋州宝岛加油加气站 (新建)项目(加油部分)安全验收评价

更新时间:2023-04-27

项目名称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儋州宝岛加油加气站

(新建)项目(加油部分)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儋州宝岛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儋州宝岛加油加气站)位于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城西片区控规D0115地块,坐标N19°3214″E109°3333

儋州宝岛加油加气站占地面积约2590.5㎡,新建站房一座,建筑面积213.3㎡;新建钢结构罩棚一座水平投影面积400㎡。罩棚下新建3座加油岛并预留一座加气岛基础,设置了1台四枪双油品、2台四枪三油品加油机。设1台30m³0#柴油储罐、1台30m³92#汽油储罐,1台20m³95#汽油储罐,1台20m³98#汽油储罐,总容积,100m³,折合汽油85m³,预留LNG储罐基础。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9条规定,儋州宝岛加油加气站属三级加油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国务院令【2013】645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2015】第79号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儋州销售分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儋州宝岛加油加气站(新建)项目(加油部分)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站经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该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王小明

S011044000110192002903

037046

项目组成员

王小明

S011044000110192002903

037046

孙国利

1600000000301572

034338

刘家清

S011035000110203001141

040561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报告编制人

王小明

S011044000110192002903

037046

孙国利

1600000000301572

034338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S011035000110201000574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洪杰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技术负责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王小明、孙国利

202341-44

现场勘察;提出整改项、过程控制

王小明、孙国利

202345-47

起草报告、过程控制

刘家清、邹文斌

202344-410

收集资料、校验报告

王小明、孙国利

2023411-420

复查、修改报告

评价结论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海口儋州宝岛加油加气站选址及外部安全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3427

现场照片

Compress_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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