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乐安县宏达工业气体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06-15

项目名称

乐安县宏达工业气体经营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乐安县宏达工业气体经营部为一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个体工商户。该经营部注册日期为2015年08月18日,注册地址位于抚州市乐安县工业园区南2路,现经营地址位于乐安县抚吉高速挂线东侧(南方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17幢122-222铺,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刘岗,经营范围为:氧气、氩气、二氧化碳。

该经营部于2019年1月8日取得由乐安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抚乐安经(乙)[2018]0003号),许可范围为氧气、氩气、二氧化碳,经营方式为零售,其有效期为2018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5日。

该经营部经营过程中未涉及监控化学品、未涉及易制爆化学品、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未涉及高毒化学品、未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未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经营部危险化学品样品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姜锋

S011035000110202001353

015901

项目组成员

张青云

1700000000200607

032297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姜锋

0800000000303255

015901

报告编制人

姜锋

S011035000110202001353

015901

张青云

1700000000200607

032297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孙洪杰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技术负责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张青云

2023321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过程控制

姜锋

2023321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报告编制、提出评价意见

胡南云

2023321

审核、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乐安县宏达工业气体经营部经营场所、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基本条件,该经营部符合安全经营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3613

2 (终稿)乐安县宏达工业气体经营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

Compress_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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