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修水县三都曙光石油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修水县三都曙光石油液化气站是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个体企业,企业负责人付朝江,液化气站座落在太阳升镇农科所(雷公脑),柯龙公路线409.2路桩处,站内有50 m3储罐1台、24 m3储罐1台及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1台,容积为5.54 m3,场地为租赁,经营储存设施产权自有,从业人员4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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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
项目组成员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修水县三都曙光石油液化气站所涉及的建筑物、安全通道、安全设备设施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企业消防和安全管理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企业应进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和安全设施方面的对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维护好安全检测、控制和报警联锁设施,进步提高项目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综上所述,修水县三都曙光石油液化气站设施、设备的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基本符合安全经营条件,能够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但对存在的问题应整改到位,以进步提高安全经营的本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