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余市新林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新余市新林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8日,于2010年12月28日补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林腾生,注册资金30万元,主要从事工业氧气、氩气、二氧化碳充装及其销售、乙炔销售。该公司位于新余市城北岭泉村委会弯里村,占地面积1333.2平方米,现有职工人数15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2人。该公司于2009年3月17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赣余安经(乙)字[2009]085048号)。 该公司通过外购液氧、液氩、二氧化碳进行汽化充装,乙炔为外购代销,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承担。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万和昌 | 0800000000203961 | 010292 | |
项目组成员 | 钟立津 | 0800000000303271 | 014491 | |
张清卫 | 0800000000305620 | 017974 | ||
报告编制人 | 万和昌 | 0800000000203961 | 010292 | |
报告审核人 | 高金生 | 0800000000203918 | 011813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洪大川 | 0800000000204030 | 007027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新余市新林气体有限公司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整改建议后,即可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条件的要求。 建议企业要进步加快新厂区建设步伐,尽快从本质上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整改对策措施,增强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维护好安全检测、控制设施,提高项目本质安全度,以达到安全经营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