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省进贤县创新礼花有限责任公司礼花弹生产 | |||
项目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70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143号令)、《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4号令)、《安全评价通则》 AQ8001-2007、《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253号《关于全面改善规范我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GB50161-2009《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为安全评价依据。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项目组成员 | 卢来秀 | 0800000000303240 | 014495 | |
报告编制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报告审核人 | 欧阳军 | 0800000000204022 | 007085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5、该企业有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可以满足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需要。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本报告对该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业人员、生产过程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安全对策措施,企业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对于仍然存在的不符合项,希望企业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尽快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综合结论:该企业符合生产A礼花弹产品的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