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行业

龙泉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12-25

项目名称

龙泉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龙泉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5日,是一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1万元,是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定点批发经营公司。企业取得了由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81759062602N,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280号202室,法定代表人林路儿。

企业住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龙渊街道环城东路280号202室,烟花爆竹仓库位于龙泉市龙渊街道石玄步村梅寮湾。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二幢库房(1号为1.1-2级,最大计算药量为0.5t;2号为1.3级仓库,最大计算药量为5t)。该企业上一周期于2021年1月7日取得由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浙)PF(2021)00014,有效期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6日),经营范围:经营区域:龙泉市,爆竹类(C)级、组合烟花类(A、B、C、D)、升空类(A、B、C)级、礼花类(A、B)级、喷花类(A、B、C、D)级、吐珠类(A、B、C)级、架子烟花类(B、C)级、旋转类(A、B、C、D)级、玩具类(C、D)级。

企业委托我公司对其仓库进行新一轮的安全评价。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3年8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根据AQ4131-2023《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各储存单元均不构成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仓库为0.5t、2号仓库为5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项目组成员

 

S011032000110192001419

035905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刘家清

S011035000110203001141

040561

张飞虎

S011032000110193000949

036205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编制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审核人

李金星

S011032000110202000779

040588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喻荷兰

2023.8.16-8.17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尧赛民

2023.8.16-8.17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经过对龙泉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及安全管理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龙泉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仓库的安全管理及经营场所,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龙泉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可储存A、B、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500kg;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可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50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214

上传2023-366龙泉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pdf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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