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6]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七条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六条的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7月10日,同期经定南县行政审批局登记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728MACQFA6H9E,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富田工业园数字经济产业园3栋216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林小华,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花爆竹批发,烟花爆竹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3年11月02日定南县行政审批局就该项目核发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通过了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的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赣州市定南县老城镇水西村江下小组,项目统一代码为:2307-360728-04-05-429481,符合项目备案有关规定。 该项目位于赣州市定南县老城镇水西村江下小组,土地为租赁,租赁总用地面积16397m2(约24.59亩),出租方为定南县老城镇人民政府及定南县老城镇水西村村民委员会。于2023年9月15日取得定南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的选址批复意见《关于确认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项目拟选址与三区三线套核情况的复函》(定自然资函〔2023]17号),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选址不在定南县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规划工业园区内,不涉及定南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023年11月13日取得了定南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编号2023-023)。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正)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项目已按照“三同时”程序进行,该公司委托贵州汇和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出具《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专家组审查修改后出具《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4年01月17日取得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关于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市行审证(2)字[2024]19号。2024年01月22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新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加盖竣工图章。 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已完成了项目主体建筑及配套安全设施的建设,受其委托,我公司成立了该项目评价组,对该项目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设施、经营安全条件及安全管理进行验收评价。评价过程中,安全评价项目组对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区进行了现场勘查,查阅并收集了相关的安全技术文件,通过对该项目安全设施、仓储系统和安全管理状况等进行的全面了解、检查和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和管理建议,并就相关问题与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达成共识。按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的要求编制了本报告。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项目组成员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王干 | S011032000110192001419 | 035905 |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
刘家清 | S011035000110203001141 | 040561 |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报告编制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金星 | S011032000110202000779 | 040588 |
过程控制负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邹文斌 | 2024年01月12日 | 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 |
卢柄衡 | 2024年01月12日 | 现场勘查、资料分析、报告编制 | |
喻荷兰 | 2024年01月12日 | 资料收集、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新建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仓库的安全管理及经营场所,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01烟花爆竹成品仓库一,危险等级为1.3级,可储存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储存药量为4840kg;102烟花爆竹成品仓库二,危险等级为1.3级,可储存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储存药量为4930kg;103烟花爆竹成品仓库三,危险等级为1.3级,可储存C、D级喷花类,C、D级旋转类,C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D级玩具类,C、D级组合烟花类产品,最大储存药量为9400kg;104烟花爆竹成品仓库四,危险等级1.1-2级,可储存A级礼花类(礼花弹)产品,最大储存药量为1920kg;105废品库,危险等级1.1-2级,可储存A、C、D级回收烟花爆竹产品,最大储存药量为7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01月28日 |
2、定南县兆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新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专家验收后修改).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