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温岭市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温岭市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是一家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法定代表人胡列英,注册资本200万元,现有员工11人,经营场所位于温岭市泽国镇幸福路168号。公司原有两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一座位于温岭市松门镇红光村(库区设有1座1.1-2级仓库,核定存药量为4t,该仓库已于2017年因认定违章建筑后拆除);一座位于温岭市城南镇大闾街村姆岭头岩场(库区设有二座1.3级仓库,建筑面积均为975m2,储存量均为20t,合计40t)。由于城南镇大闾村姆岭头岩场仓库所在地要进行边坡处理,当地政府要求仓库立即搬迁,于2018年6月经温岭市人民政府协调,同意仓库搬迁至原温岭市东片烟花鞭炮厂成品仓库临时存放过渡,待边坡治理完成后再回迁重建。 企业注册住所位于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幸福路168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浙江省温岭市东片农场(原东片烟花鞭炮厂成品仓库)。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一座仓库(1号为1.3级仓库,最大计算药量为9.5t)。该企业于2021年8月20日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21)0807,有效期2021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4日),许可范围:爆竹类(C)级、喷花类(C、D)级、旋转类(C、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D)级、架子烟花类(C)级、组合烟花(C、D)级。公司持有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烟花爆竹)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0月。 企业委托我公司对其仓库进行新一轮的安全评价。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3年11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根据AQ4131-2023《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储存单元不构成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仓库为9.5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王 干 | S011032000110192001419 | 035905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刘家清 | S011035000110203001141 | 040561 |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金星 | S011032000110202000779 | 040588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3.11.15-11.16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3.11.15-11.16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温岭市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及安全管理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温岭市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温岭市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爆竹类(C)级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95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和换证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3月19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