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黔西南州众志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盘水街道办莲花村水沟河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本公司受黔西南州众志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于2017年9月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黔西南州众志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位于贵州省普安县盘水街道办莲花村水沟河组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该炸药库主要供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普安城市主干道(二期)快速通道爆破作业工程使用,为临时储存库,该项目完工后该库房不再使用。 评价小组遵循《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的规定,通过对该爆破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的现场检查、分析和评价,编制了《黔西南州众志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盘水街道办莲花村水沟河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7 | 026810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 | 2017年9月24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张宗敏 | 2017年9月24日 | 辨识、分析危险、有害因数、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 |
评价结论 | 黔西南州众志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爆破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黔西南州众志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普安县盘水街道办莲花村水沟河组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其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可以储存工业炸药1.5t、工业雷管2万发.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