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古丈县古阳镇天桥山村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 | ||
项目简介 | 本公司受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8年7月26日,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对其位于古丈县古阳镇天桥山村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小组遵循《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的规定,通过对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进行的现场检查、分析和评价,编制了《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古丈县古阳镇天桥山村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项目组成员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涂志刚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报告编制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威 | 2018年7月26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评价结论 |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古丈县古阳镇天桥山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古丈县古阳镇天桥山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2个4.8t炸药库、1个2.0万发雷管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