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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祥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铅山县港东深坑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6-08-26

项目名称

江西祥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铅山县港东深坑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祥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福路128号,法定代表人张祥火,成立于2008年12月26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加工、销售;旅游开发、水电开发;农田水利开发;房地产开发;仓储物流;实业投资;农林水产品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批发、销售(油漆除外)(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有专项规定的凭资质证经营)。

本公司受江西祥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6年3月和2016年5月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铅山县港东深坑煤矿(该矿属于江西祥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对其位于上饶市铅山县港东乡毛排村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签字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程冬红

1500000000300540   

02704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0   

026813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0   

026813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论:江西祥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铅山县港东深坑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爆破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破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

因此,江西祥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铅山县港东深坑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符合储存5t工业炸药和2万发工业雷管的安全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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