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3t工业炸药、1万发工业雷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于2014年11月经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变更,公司座落于莲花县南岭乡砚溪村,该公司经营范围:原煤开采。 民爆器材仓库位于莲花县南岭乡砚溪村,占地面积约2亩,现有炸药库1座、雷管库1座,消防水池1座,设有报警、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 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公司现有员工120余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4人,保管员2人,爆破人员7人,所有涉爆人员全部经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本公司受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的委托,于2016年6月12日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进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结论: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爆破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破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莲花县南岭乡树坑煤矿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