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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兴江乡陈也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6-10-09

项目名称

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兴江乡陈也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9日,属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兴江乡陈也村475号,法定代表人:陈小军,证照编号:073220019210,经营范围为钨矿开采,钨、铋、钼、锌、铜精选,矿产品销售。(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有效期至2056年10月8日)。该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取得江西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证书编号为: 3607001300054号,发证机关为赣州市公安局。

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因地下、露天开采的需要,于兴国县兴江乡陈也村建有雷管炸药库,用于储存雷管、炸药爆炸物品。该库内现有雷管库1座、工业炸药库2座、消防水池1座,设有报警、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日夜巡守。

本公司受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6年6月17日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对位于兴国县兴江乡陈也村炸药库进行现场核查。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签字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张宗敏

1500000000302190        

026810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张宗敏

1500000000302190        

026810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结论: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民爆器材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爆破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破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

因此,江西画眉坳钨业有限公司民爆器材储存库具备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1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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