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安县天河镇东坑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县天河镇东坑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设置在吉安县天河镇东坑村,吉安县天河镇东坑煤矿主要经营范围为原煤开采等。公司经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5月18日登记注册正式成立,属于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号:3600003100005581/1,法人代表人为曾庆智。 吉安县天河镇东坑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吉安县天河镇东坑村,现有炸药库1座、雷管库1座(均为地面库),雷管发放间1座,消防水池大小各1座和值班室1座,设有报警、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我公司受吉安县天河镇东坑煤矿的委托,于2016年1月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吉安县天河镇东坑煤矿位于吉安县天河镇东坑村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结论:吉安县天河镇东坑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吉安县天河镇东坑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