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武宁县星武瓷土开发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武宁县星武瓷土开发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设置在武宁县石门楼镇,武宁县星武瓷土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高岭土开采、销售等。公司经武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8月15日登记注册正式成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证照编号:042320014411,法人代表人为熊官林。 武宁县星武瓷土开发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武宁县石门楼镇,现有炸药库1座、雷管库1座(均为地面库),雷管发放间1座,高位消防水池1座和值班室1座,设有报警、防雷、消防等设施。 我公司受武宁县星武瓷土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6年6月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武宁县星武瓷土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武宁县石门楼镇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0 | 019543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结论:武宁县星武瓷土开发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武宁县星武瓷土开发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