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田县黄沙煤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大田县黄沙煤业有限公司位于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黄沙村,成立于2010年11月03日,注册号:350000100037250,法定代表人:陈长远,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许可有效期至2016年6月29日,现已过期须申请换证;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取得由三明市公安局统一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编号:(明)爆证[2011]004号,有效期至2013年1月25日,已过期须重新审核换证。 大田县黄沙煤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黄沙村,库区范围内设有炸药库1座、雷管库1座(发放间单独设置),废弃值班室1座,消防水池1座、值班室1座,设有报警、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以及民爆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田县黄沙煤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位于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黄沙村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况洪 | 1500000000301360 | 026811 |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结论:大田县黄沙煤业有限公司目前运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炸药库1座大限存量5000kg;雷管库一座大限存量2万发/20kg,雷管发放间发放时大限存量1000发/1kg)及相关辅助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符合《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综合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民爆库其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处于受控制状态,安全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库房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条件, 可以贮存5吨工业炸药和2万发工业雷管。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