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余市金雷爆破有限责任公司鹄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2×5吨工业炸药、2万发工业雷管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本公司受新余市金雷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于2016年10月11日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新余市金雷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余市渝水区鹄山乡荷沂村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评价。 新余市金雷爆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23日,于2014年12月25日经新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360500110001783),公司座落于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1幢1118号,法定代表人陈新如,注册资本100万元。该公司许可经营项目有土岩、拆除爆破等。 评价小组遵循《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的规定,通过对该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的现场检查、分析和评价,编制了《新余市金雷爆破有限责任公司鹄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6年10月11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刘春文 | 2016年10月1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新余市金雷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余市渝水区鹄山乡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公司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新余市金雷爆破有限责任公司鹄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2×5吨工业炸药、2万发工业雷管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