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新余市渝水区欧里兴南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1吨工业炸药、5千发工业雷管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本公司受新余市渝水区欧里兴南煤矿的委托,于2016年8月12日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新余市渝水区欧里兴南煤矿位于新余市渝水区欧里镇白梅村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评价。 新余市渝水区欧里兴南煤矿成立于2002年5月23日,于2016年9月28日经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企业属于普通合伙企业,该单位经营场所位于新余市渝水区欧里镇白梅村,执行事务合伙人习细流,该矿经营范围为原煤开采。 评价小组遵循《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的规定,通过对该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的现场检查、分析和评价,编制了《新余市渝水区欧里兴南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6年8月12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朱细平 | 2016年8月16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新余市渝水区欧里兴南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矿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新余市渝水区欧里兴南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1吨工业炸药、5千发工业雷管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