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力筑爆破施工有限公司柳梧高速公路二标段三分部藤县蒙江段民用爆炸物品储存5t工业炸药、18000发工业雷管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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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力筑爆破施工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4年6月11日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南宁力筑爆破施工有限公司柳梧高速公路二标段三分部藤县蒙江段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南宁力筑爆破施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1日,于2013年9月23日经南宁市工商局换发营业执照(注册号:450100200049694,法定代表人韦永勇,注册资金310万元,住所位于南宁市五西路7号8栋3单元602号,该公司主要经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监理。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项目组成员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0800000000203918 | 019542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1)安全管理安全评价 通过评价小组现场检查、资料收集审核,该项目安全管理单元符合性评价结论为合格。(2)治安防治系统安全评价通过评价小组现场检查、资料收集审核,该项目治安防范系统单元符合性评价结论为合格。(3)选址单元安全评价通过评价小组现场检查、资料收集审核,该项目选址单元符合性评价结论为合格。(4)安全设施单元安全评价 通过评价小组现场检查、资料收集审核,该项目安全设施单元符合性评价结论为合格。(5)作业过程安全评价通过评价小组现场检查、资料收集审核,该项目因未启用,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作业过程安全评价单元符合性评价结论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