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永定县洽溪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永定县洽溪煤矿位于龙岩市永定县坎市镇洽溪村,成立于2005年06月08日,注册号:350000100008947,法定代表人:罗作樑,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煤矿于2012年5月11日取得由龙岩市公安局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编号:(岩)爆证【2009】2020号,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已失效)。 永定县洽溪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龙岩市永定县坎市镇洽溪村,库区范围内设有炸药库1座、雷管库1座(联建发放间由密实隔墙隔开),消防水池1座、值班室1座,设有报警、防雷、消防等设施,库区有警卫人员及守卫犬日夜巡守。 永定县洽溪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配备有主要负责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4人,保管员2人,爆破人员4人,所有涉爆人员全部经过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件后持证上岗。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吴至军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
项目组成员 | 吴至军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
赵治安 | 0800000000305123 | 016487 | ||
报告编制人 | 吴至军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永定县洽溪煤矿目前运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炸药库1座大限存量5000kg;雷管库座大限存量2万发/20kg,含雷管发放间发放时大限存量1000发/1kg)及相关辅助设施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符合《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民爆库其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不处于受控制状态,安全风险不可接受,库房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条件, 不可贮存5吨工业炸药和2万发工业雷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