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萍乡市芦溪县出口烟花鞭炮厂爆竹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萍乡市芦溪县出口烟花鞭炮厂是家主要生产大地红等C爆竹类产品的普通合伙企业,企业住所位于芦溪县源南乡神龙界,占地面积52亩,现有职工46人,年生产爆竹7万箱,年产值1000万元。该厂主要负责人原为刘江,现拟变更为刘春萍,工商核准登记注册号为:360323310002139,固定资产500万元。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YH安许证字〔2010〕YY0462号,原许可范围:C爆竹类,有效期至2013年11月4日。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项目组成员 | 卢来秀 | 0800000000303240 | 014495 | |
报告编制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报告审核人 | 张英江 | 0800000000204045 | 00714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2 | 019542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该厂有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可以满足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需要。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进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本报告对该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业人员、生产过程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安全对策措施,企业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对于仍然存在的不符合项,希望企业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尽快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综合结论:萍乡市芦溪县出口烟花鞭炮厂符合生产C爆竹的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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