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江西省宜春昕源花炮有限公司C级组合烟花类、C级爆竹类、烟火药(仅限亮珠自产自用)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10-11

项目名称

江西省宜春昕源花炮有限公司C级组合烟花类、C级爆竹类、烟火药(仅限亮珠自产自用)生产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省宜春昕源花炮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该企业”)成立于20160824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20201026日经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02MA35K82G1A,法定代表人为漆冬平,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住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楠木乡愧溪村店仔组。该企业于20201016日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YH安许证字[2020]110015号,许可范围:产品类别:烟花类爆竹类、烟火药生产;产品分级:A、C级;产品分类:C级组合烟花类、C级爆竹类、A级烟火药(仅限亮珠自产自用),有效期2020年1016日至20231015日,主要负责人为漆冬平

该企业厂区占地面积671亩,工、库房等建构筑物共187栋(不含燃放试验场),建筑面积20682.5㎡;固定资产6000万元,年生产能力150万箱组合烟花、8万箱爆竹,年产值8000万元。该企业现有员工153人,其中特种作业人员46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兼职安全员12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已从事烟花生产和管理多年,其他从业人员以当地村民为主,经多次企业内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54号令)、《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等相关规定,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C级组合烟花类、C级爆竹类、烟火药(仅限亮珠自产自用)生产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项目组成员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方逊圣

1800000000300377

034337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编制人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方逊圣

1800000000300377

034337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审核人

李金星

S011032000110202000779

040588

过程控制负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技术负责人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周水波

20230728

现场勘查、报告编制

方逊圣

20230728

资料收集、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卢柄衡

20230728

现场勘查、资料分析、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江西省宜春昕源花炮有限公司的安全现状符合生产C级组合烟花类、C级爆竹类、烟火药(仅限亮珠自产自用)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011

2、江西省宜春昕源花炮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周水波签字页)(审核稿)修改.pdf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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