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浦北县南洋烟花公司玩具类(造型)烟花生产线及成品总仓库区改造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浦北县南洋烟花公司(下称:企业)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中南分界,现有一条玩具类(造型)烟花产品生产线;2020年04月02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桂)YH安许证字[2020]010107号)。该厂自取证投入生产以来,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过程安全控制落实,依法合规经营,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2023年05月,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2010年12月14日;总局令第77号修正,2015年4月2日)相关规定,企业经过当地相关部门审批,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和《烟花爆竹生产工程设计指南(暂行)》(危化司函[2019]17号)规定和年产4万箱C级、D级玩具烟花(造型)生产能力工艺配套设置基准要求,立项对玩具类(造型)烟花生产线及成品总仓库区改造。主要内容是:危险品生产区,封存原有35号机械混药工房;新建38号黑火药中转库和42号机械混药工房;拆除原有36号控制室并新建为黑火药中转库、拆除40、41号原料粉碎工房、45号机械造粒工房、46亮珠晒场、47号亮珠计量包装工房重建。原14号工具房分隔后调整为14号机修工房(限钳工作业)和14-1号电瓶车充电房、原28号封存工房调整为上泥工房、新建29号上泥工房,原53号装(筑)药工房调整用途为称料工房(药物)并改建为2间,原56号药物中转库调整用途为混药工房(黑火药和亮珠混合,手工),原57号还原剂库留1间存放溶剂,原63号高钾中转库调整为氧化剂中转库,原64号上泥工房调整为引线中转库,原69号钻孔工房调整用途为安引工房,18号包装工房调整为组装工房,72号成品中转库调整为包装工房,原25号成品仓库调整为成品中转库。27号设为控制室。 调整后,装(筑)药工序增加称料工房(药物)和混药工房(黑火药和亮珠混合,手工)、组装包装工序增加引线中转库、安引工房;行政区增加机修工房(限钳工作业)和电瓶车充电房。 成品总仓库区,原有成品总仓库区由于外部距离不符合要求,在厂区西南区域另行规划设立成品总仓库区,新建75号成品仓库、74号值班室和84号消防水池,85号水泵房。经改造完成后,生产线总平面布置符合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生产能力要求,各危险性建筑物或生产工序的生产能力相互匹配。 2023年10月,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经审核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了踏勘核查后,认为企业委托及相关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接受企业委托,依照相关规定组成评价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周水波 | S011044000110192002624 | 023583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
方逊圣 | 1800000000300377 | 034337 |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报告编制人 | 周水波 | S011044000110192002624 | 023583 |
方逊圣 | 1800000000300377 | 034337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金星 | S011032000110202000779 | 040588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周水波 | 2023年10月4日 | 现场勘察、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喻荷兰 | 2023年10月4日 | 资料收集与分析危险、报告审核 | |
方逊圣 | 2023年10月4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整改复查、报告编制。 | |
卢柄衡 | 2023年10月4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整改复查、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综合上述,本次评价的结论为:浦北县南洋烟花公司玩具类(造型)烟花生产及成品总仓库区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0月18日 |
2、2023浦北县南洋烟花公司验收评价报告(10.12)(1)(1).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