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12-18

项目名称

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199978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公司类型为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为黄延书。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获得黔西南州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黔)PF安许字[2021]00108号)。公司许可经营范围:爆竹类[C级]、烟花类[CD级]。公司现有人员8人,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含专职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仓库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运输人员、押运员以及财务人员等。公司主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业务。

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新屯街道办事处新屯村坝空坡,仓储仓库总占地面积约为11418.13m2,库区现设有两栋仓库,其中1号仓库建筑面积406.12㎡,2号仓库建筑面积709.55㎡,1号仓库设计存药量为8000kg,2号仓库设计存药量调整9000kg库区核定的最大存药量为17000kg另设置有配套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值班室等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项目组成员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张飞虎

S011032000110193000949

036205

吕湧盛

S011053000110203001776

041995

潘承周

S011053000110193002447

039342

李金星

S011032000110202000779

040588

报告编制人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吕湧盛

S011053000110203001776

041995

报告审核人

 

S011032000110192001419

03590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李家国

20231014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过程控制

吕湧盛

20231016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经过对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能够满足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爆竹类 [C级]、 烟花类[C、D级]的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024

项目名称

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199978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公司类型为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为黄延书。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获得黔西南州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黔)PF安许字[2021]00108号)。公司许可经营范围:爆竹类[C级]、烟花类[CD级]。公司现有人员8人,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含专职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仓库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运输人员、押运员以及财务人员等。公司主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业务。

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新屯街道办事处新屯村坝空坡,仓储仓库总占地面积约为11418.13m2,库区现设有两栋仓库,其中1号仓库建筑面积406.12㎡,2号仓库建筑面积709.55㎡,1号仓库设计存药量为8000kg,2号仓库设计存药量调整9000kg库区核定的最大存药量为17000kg另设置有配套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值班室等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项目组成员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张飞虎

S011032000110193000949

036205

吕湧盛

S011053000110203001776

041995

潘承周

S011053000110193002447

039342

李金星

S011032000110202000779

040588

报告编制人

李家国

1800000000201239

023470

吕湧盛

S011053000110203001776

041995

报告审核人

 

S011032000110192001419

03590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李家国

20231014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过程控制

吕湧盛

20231016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经过对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望谟县硕实农资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能够满足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爆竹类 [C级]、 烟花类[C、D级]的安全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31024

望谟烟花爆竹批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评价(10.30修改稿).pdf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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