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万安县红桃峰矿区3号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闭库)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万安县红桃峰矿区3 号尾矿库隶属于原万安县钨矿。原万安县钨矿所在地位于万安县县城西南方向的五丰镇东源村上游沟谷,距万安县主城区里程约14.0km,县城至东源村有水泥道路,东源村至矿区为简易路面,崎岖不平,错车相对困难,交通相对还是方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万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我公司承担尾矿库隐患治理(闭库)工程竣工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吴至军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
项目组成员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0 | 019543 | |
报告编制人 | 吴至军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
报告审核人 | 苏伊萍 | 0800000000101598 | 002728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苏伊萍 | 0800000000101598 | 002728 | |
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结论:万安县红桃峰矿区3号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闭库)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运行正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效,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