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省靖安县欣荣钨矿有限责任公司毛公洞尾矿库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结合《安全评价通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生产条件。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本项目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受江西省靖安县欣荣钨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江西省靖安县欣荣钨矿有限责任公司毛公洞尾矿库进行了定性与定量风险分析、评价,并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得出安全预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江西省靖安县欣荣钨矿有限责任公司毛公洞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为建设单位进行尾矿库建设提供科学的意见。本报告可作为拟建尾矿库的安全设施设计、生产运行以及日常管理的依据之一,同时也可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项目“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项目组成员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涂志刚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报告编制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报告审核人 | 曾杰 | 1700000000200584 | 03207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威 | 2018年10月15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涂志刚 | 2018年10月1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王文洪 | 2018年10月1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合以上评价结果,建设单位依据《可研》建设方案,结合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建议进行江西省靖安县欣荣钨矿有限责任公司毛公洞尾矿库后续设计、施工、生产、管理,则尾矿库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程度可以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尾矿库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尾矿库安全运行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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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1月8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