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新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2019年12月,受业主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地下开采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按照《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和《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价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了解情况,搜集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运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对其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并确定其危害程度,针对性的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作为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和项目建设的技术依据之一。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项目组成员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涂志刚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报告编制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报告审核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威 | 2019年12月5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评价结论 |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该项目总体上安全可行;针对该项目在建设生产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在下一步设计过程中采取《可研报告》及《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江西金长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地下开采工程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2月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