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临高县博厚镇南和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2018年11月1日,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了安全评价组。2018年11月5日,安全评价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及资料查阅,并针对现场安全开采现状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商讨,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2018年12月5日,评价组对矿山整改后现状进行复查,在确认整改效果达到安全要求后, 2018年12月10日,评价组完成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此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主要参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附件5《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进行编制。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项目组成员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涂志刚 | 1600000000300915 | 028971 | |
王文洪 | 1100000000300654 | 019543 | |
报告编制人 | 胡威 | 1600000000200297 | 029049 |
报告审核人 | 曾杰 | 1700000000200584 | 03207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邹文斌 | 1200000000300452 | 024656 |
技术负责人 | 吴至军 | 0800000000204004 | 006933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威 | 2018年11月5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评价结论 | 临高顺鑫石材开发有限公司临高县博厚镇南和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开发利用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工程建设程序和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2月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