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行业

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坑美尾矿库改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5-12

项目名称

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坑美尾矿库改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

项目简介

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公司原名为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矿厂, 2016年8月22日,经吉安市人民政府协调同意将学海矿业有限公司、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矿厂及油盘球团厂进行并购重组,并由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对各方所属采矿权统一经营和管理)创建于2004年元月,属油田镇党委、政府招商引资的福建省龙岩私营企业,公司办公地坐落在油田镇盐田村,距镇政府所在地10km,距新余市约40km,距离新余钢铁公司江西钢厂和良山铁矿约18km,距松山铁路约24km,有县、乡级公路从矿区东部边缘通过,并连接分宜火车站和浙赣铁路,交通十分方便。

2006年坑美尾矿库由原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进行设计,尾矿库最终设计坝顶高程为210m,总坝高58.5m,总库容384.85×104m3计于2008年6月20日由吉安市安监管字2008】124号文批复通过。2009年8月12日吉安市安监管字【2009】46号文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09】D0026号,有效期限至2012年10月14日。但由于征地及地方协调等综合因素,拦挡坝最终未能施工到原设计的坝顶高程210m,只施工到180m高程,且坝体下游160m高程以下排水棱体也未施工,企业也一度进行停产。

2016年征地及地方关系现已得到妥善解决,为了保证矿山的正常运行,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坑美尾矿库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171225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坑美尾矿库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批复(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7]37号)此次改建设计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对已形成的坑美尾矿库现状情况进行整改:采用采矿废石对现有坝体进修复至原设计高程210.0m,利用现有已建1号排水井,新建一座排水井(2号排水井)及排洪隧道、增设尾矿库安全观测设施。该工程由江西南方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任务,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监理任务,工程已20207月基本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具体要求, 20209月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属坑美尾矿库改建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依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我公司于20209月组织评价组人员对该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调研、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该尾矿库设计及工程建设、监理等资料。根据尾矿库建设工程的工艺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危险危害辨识、并提出相关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技术依据。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王正萍

1200000000100276

024872

项目组成员

王正萍

1200000000100276

024872

孙洪杰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孙 云

S011032000110193001213

035745

报告编制人

王正萍

1200000000100276

024872

孙洪杰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报告审核人

侯  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彭呈喜

0800000000101601

002717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侯  英

2020年9月9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估意见

孙洪杰

2020年9月9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提出评估意见、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孙 云

2020年9月9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提出评估意见

评价结论

吉安县学海矿业有限公司坑美尾矿库改建工程质量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效,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11月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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