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局生态地质大队(以下简称生态地质大队)于2021年10月由原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一五地质大队、江西省地质矿产开发研究中心和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等3家单位合并组建成立,隶属于江西省地质局,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黄小海,登记机关为江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资本7900万元,办公场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石路266号。 生态地质大队拥有地灾评估甲级、地灾施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甲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甲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甲级资质、工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等甲级资质,主要承担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 原九一五地质大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许可范围:地质钻探、坑探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有效期至2023年8月。 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冒顶片帮、坍塌、高处坠落、火药爆炸、放炮、容器爆炸、透水、淹溺、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火灾、滑坡、粉尘、噪声与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