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闭库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成立于2008年3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6672413422G;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吴前山,经营范围:锡、铁、硫、萤石加工、销售;公司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彭山锡矿。 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由企业自行修建,未经过正规设计,库容较小且坝体不合规范要求,该尾矿库在经历了2014年7月24日德安特大暴雨之后,坝体未出现垮塌和渗漏现象。根据县市安监部门的要求和尾矿库的实际情况,为了扩大尾矿库的库容、增强坝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对该尾矿库进行改建。考虑到库区周边地形具备一定的增高扩容条件,为了维持选矿厂生产的连续性,满足其排尾所需,企业对该尾矿库进行了改建。 为完善尾矿库改建项目“三同时”程序,企业2014年12月委托了江西省赣安安全科技研究咨询中心编制了《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并通过评审备案,2014年12月委托了河北邯邢矿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改建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安全专篇》,并于2015年3月11日通过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备案,5月21日取得设计批复。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该尾矿库改建工程项目,2017年3月江西矿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对整改后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进行了竣工验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2019年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一次延续,并取得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19〕GF038),有效期至2022年4月22日,目前已到期。 改建后的尾矿坝为一次性成坝,山谷型,筑坝方式为碾压粘土斜墙堆石坝,坝顶标高105m,坝底标高约92m(以中心线计),坝高13m;设计总库容3.315万m3,有效库容2.98万m3,已用库容1.8万m3,服务年限3.54年,为五等库。因尾矿库已库满停用,且不再使用。 2023年1月,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委托江西瑞达测绘有限公司对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尾矿坝进行了测绘,结果表明,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尾矿坝坝顶高程平均为+102.2m,坝底平均高程为+92.5m,坝总高平均高度为9.7m。 鉴于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已停用多年,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向德安县应急管理局申请闭库销号,并按要求对尾矿库进行相应的治理。 根据相关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尾矿库在闭库销号之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尾矿库的现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2022年10月,受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闭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工作。 根据《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组于2023年2月8日进入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现场勘查、收集有关尾矿库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和尾矿库现状资料。根据该尾矿库的筑坝方式、尾矿排放型式、防排洪构筑物的特点和尾矿库的地理环境条件,针对矿山的尾矿库管理体系、制度、措施和技术装备情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尾矿库隐患,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段强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项目组成员 | 段强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宋爱国 | 1800000000300541 | 033430 | |
叶杨发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
报告编制人 | 叶杨发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报告审核人 | 侯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段强 | 2023年2月8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宋爱国 | 2023年2月8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叶杨发 | 2023年2月8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评价结论 | 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停用时间已超过3年,且存在重大险情,为维持尾矿库的长期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0]64号)规定,该尾矿库应进行闭库治理并销号。建议委托方上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闭库销号。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2月10日 |
3、德安县光国矿产品加工厂尾矿库闭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终稿).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