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04-05

项目名称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长新东路,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注册资本捌亿元整,法定代表人杨国华,主要从事含锂矿石选矿,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锂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与加工,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贸易。

该公司二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系“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二期建设内容,一期年产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于2019年投产,2020年10月通过安全验收。

本项目于2021年9月26日取得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本项目属于无机盐制造(分类代码:C2613)。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10部门公告[2022]第8号修改)的规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硫酸、氢氧化钠(片碱、液碱)、二氧化硫(尾气)、氟化氢(尾气)、天然气(燃料)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等。本项目涉及的天然气(燃料)、二氧化硫(尾气)、氟化氢(尾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公司生产、储存各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张青云

1700000000200607

032297

项目组成员

张青云

1700000000200607

032297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报告编制人

张青云

1700000000200607

032297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S011035000110201000574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技术负责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张青云、周水波

2023319

过程控制、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邹文斌

2023319

辨识、分析危险、有害因数、划分评价单元

张青云、周水波

2023318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安全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正常,安全设施、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和预期结果,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可以满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4月4日

永兴特钢二期验收评价报告评审后修改稿20230404.pdf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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