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玉山县双明镇徐村虎头山片石场2.5t工业炸药、5000发工业雷管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本公司受玉山县双明镇徐村虎头山片石场的委托,于2016年4月26日组成安全评价小组,赴玉山县双明镇徐村虎头山片石场位于玉山县双明镇虎头山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小组遵循《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的规定,通过对该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的现场检查、分析和评价,编制了玉山县双明镇徐村虎头山片石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项目组成员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龙镜生 | 1500000000300790 | 026813 | |
报告编制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胡南云 | 2016年4月26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龙镜生 | 2016年4月30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玉山县双明镇徐村虎头山片石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齐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并满足民爆器材储存的安全需要,该矿爆炸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治安防范系统运行有效,因此,玉山县双明镇徐村虎头山片石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条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安全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