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福建省天玉方圆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

更新时间:2017-06-28

项目名称

福建省天玉方圆矿业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以及民爆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章、规范,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天玉方圆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位于龙岩市连城县北团镇文峰村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

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防》(GA838-2009)、《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等规定,评价组对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设施相关的安全条件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现场勘察检查、考评和资料查阅,对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分析,确定了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其危险、危害程度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确定了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项目组成员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0    

29672

    况洪

1500000000301360    

026811

报告编制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0    

019542

报告审核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0    

019541

过程控制负责人

高金生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皮国新

2016年10月28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尧赛民

2016年10月30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况洪

2016年10月30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福建省天玉方圆矿业有限公司目前运行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炸药库1座大限存量1500kg;雷管库一座大限存量0.8万发/8kg,含雷管发放间发放时大限存量1000发/1kg)及相关辅助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符合《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综合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民爆库其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处于受控制状态,安全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库房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条件, 可以贮存1.5吨工业炸药和0.8万发工业雷管。

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6月28日

上一篇:江西省景德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水厂、洋湖水厂、观音阁水厂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下一篇: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务本大河沟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现状评价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