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省景德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水厂、洋湖水厂、观音阁水厂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景德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景德镇市区的自来水供应,共有四个分厂,即洋湖水厂、观音阁水厂、第四水厂及黄泥头水厂。其中洋湖水厂、观音阁水厂、第四水厂使用剧毒品液氯。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晓青,注册资金为三千万元人民币,于2003年12月23日挂牌成立。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等。江西省景德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水厂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大道瓷都大桥西侧,洋湖水厂位于景德镇市新安路南侧,广场北路西侧,观音阁水厂位于景德镇市中山北路东侧。洋湖水厂、观音阁水厂、第四水厂日供水能力共计22万吨,氯气年使用量共120吨。 受江西省景德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洋湖水厂、观音阁水厂、第四水厂使用液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0 | 019541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皮国新 | 2016年12月30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朱细平 | 2016年1月4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通过对江西省景德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水厂、洋湖水厂、观音阁水厂使用液氯的全过程进行评价,江西省景德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水厂、洋湖水厂、观音阁水厂使用液氯的安全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现阶段对剧毒化学品(液氯)使用单位的安全要求。该项目按第7章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将提高本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