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8日注册成立,属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人代表:彭舜,注册资本壹亿元,位于樟树市医药化工基地(认定的化工园区)内。该公司于2020年将江西维美达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收购,利用维美达公司现有部分建构筑物,并新建部分建构筑物,新增设备,用于建设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09741.1m2(164.5亩)。本次验收项目涉及员工150人。 该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并于2021年5月14日取得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宜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2号);于2021年6月由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1年7月2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赣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21]2154号);2022年9月15日由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设计变更通知单;2022年12月由河北英科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变更设计说明书》。本次验收仅对安全设施设计部分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涉及的物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中列入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钠、四氢呋喃、甲苯、盐酸、冰醋酸、草酸二甲酯、氢氧化锂、二氯甲烷、甲醇、醋酸乙烯酯、氯气、氨气、氢氧化钠、醋酸甲酯、氨水、DMF、硫酸二甲酯、甲基叔丁基醚、正庚烷、三氟乙醇、氢化钠、氯化锌、镁片、硫酸、醋酸异丙酯、氯代正丁烷、三光气、乙醇、硼氢化钠、异丙醇、氮气(压缩的)、溴乙烷(引发剂)、二甲胺(107#加成工序中间产物)、氢气(RABO(108#)还原工序、E6(12#-6)制备尾气)、乙硼烷(RABO(108#)还原工序中间产物)、硼酸(RABO(108#)副产物)、氯乙醛缩二甲醇(DMEA(801#)中间产物)、正丁烷(E6(12#-6)格氏试剂制备中间产物)、双氧水(污水处理用)、R22(冷冻机组制冷剂)。 本次评价涉及的产品生产过程中主要涉及氯化、胺基化、加成、取代、络合、酯化、酰化、水解、光化、格氏试剂制备、格氏反应、还原、中和、萃取、精馏、蒸馏等工序;其中,DMEA(801#)氯乙醛缩二甲醇制备工序(B07二车间)属于重点监管的氯化危险化工工艺,DMEA(801#)制备胺化工序(B07二车间)属于重点监管的胺基化危险化工工艺,DMF-DMA(802#)络合反应(B07二车间)属于烷基化危险化工工艺。涉及的甲苯、甲醇、醋酸乙烯酯、氯气、氨气、硫酸二甲酯、甲基叔丁基醚、二甲胺(107#加成工序中间产物)、氢气(RABO(108#)还原工序、E6(12#-6)制备尾气)、三光气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的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本次验收涉及的副产品甲醇(873#),中间产物氯乙醛缩二甲醇(DMEA(801#)中间体)属于危险化学品,且涉及四氢呋喃、甲苯、甲醇、醋酸甲酯、二氯甲烷、正己烷、甲基叔丁基醚、醋酸异丙酯、异丙醇、乙醇、三乙醇胺等回收套用,因此,本次验收项目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