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行业

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9-11-13

项目名称

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十)的有关规定,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委托我公司对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矿体露天开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接受委托前,我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风险分析,分析结论为可接受评价委托。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总经理签发了《项目评价人员任命书》,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编制了《安全评价项目工作计划》。为了确保安全验收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我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组织安全评价组人员对该采石场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分析了该建设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对划分的评价单元及单元内的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判,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该评价报告,以作为该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胡威

1600000000200297

029049

项目组成员

胡威

1600000000200297

029049

涂志刚

1600000000300915

028971

王文洪

1100000000300654

019543

报告编制人

胡威

1600000000200297

029049

报告审核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过程控制负责人

邹文斌

1200000000300452

024656

技术负责人

彭呈喜

0800000000101601

002717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胡威

2019年2月28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评价结论

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露天开采项目,通过前期的基本建设和试生产,开采现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建筑用沙矿露天开采项目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4月

现场照片

Compress_微信图片_2019070712413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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