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吉安市金土地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县大屋里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吉安市金土地矿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0年1月21日,住所为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富川路铭仕苑,法定代表人汪国峰,营业期限至2030年1月20日。经营范围:瓷土勘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安市金土地矿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通过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取得了“江西省吉安县大屋里瓷土矿普查”探矿权,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以赣国土资字〔2010〕107号文批准。期间经历数次分立、变更及延期,于2020年11月向吉安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探矿权变更及延续,勘查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省吉安市大屋里瓷土矿勘探,勘探探矿权证号T3608002011067030044895。勘查区面积为1.29km2,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5年7月28日。 2020年11月企业委托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七地质队编制了《江西省吉安县大屋里矿区瓷土矿勘探报告》并于2020年11月30日取得了吉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江西省吉安县大屋里矿区瓷土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吉市自然资储备字〔2020〕34号);于2021年12月29日取得了吉安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吉安市自然资采划字〔2021〕21号),矿区由87个拐点圈定(表2-1),矿区面积0.6957平方公里。 2021年12月企业委托江西省地质局第九地质大队编制了《江西省吉安县大屋里矿区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图纸。 2021年12月17日企业取得了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立项文件,项目统一代码为:2112-360821-04-05-818531。 2022年3月企业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吉安市金土地矿业有限公司吉安县大屋里矿区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开采规模为40万吨/年。 矿山开采新建工程需要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使矿山建成后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企业为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吉安市金土地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县大屋里瓷土矿露天开采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段强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项目组成员 | 叶杨发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段强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
欧阳秋林 | S011035000110193001194 | 036513 | |
报告编制人 | 叶杨发 | S011035000110193001234 | 038804 |
报告审核人 | 周显彤 | 0800000000203949 | 010348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叶杨发 | 2022年3月10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段强 | 2022年3月10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欧阳秋林 | 2022年3月10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吉安市金土地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县大屋里瓷土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开采方案总体可行,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该矿山无文件所列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针对该项目在今后建设和生产中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下一步进行的《安全设施设计》中充分采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的要求,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在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后,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可以保证该矿生产的安全运行。吉安市金土地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县大屋里瓷土矿新建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3月30日 |
40、吉安金土地大屋瓷土矿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修改稿).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