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行业

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8-04

项目名称

 

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成立于1996年0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516132628X4,注册地为靖安县罗湾乡楼前村,经济类型为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王方生,注册资本31万元,经营范围为:瓷土、精选瓷土开采、销售、加工。

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权属于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矿山于2019年12月20日取得了宜春市自然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9002019127100149364,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29年12月20日,开采矿种为高岭土,其生产规模为5万吨/年,开采深度+660m~+470m,共由4个拐点圈定。

2016年2月23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通过竞标的形式取得了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的开采权。前期靖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宜春市地质队对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预划定矿区(宜市矿新字[2015]5号)进行了地质勘查工作,2015年12月宜春市地质队编制了《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矿区普查地质报告》及有关图纸;2015年12月该地质报告由宜春市龙腾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所出具了评审意见书(宜龙评[2015]15);为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化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2015年12月22日委托宜春市小型矿山设计院编制了《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有关图纸;由于靖安县建设生态环境县的要求,该建设项目直到2018年9月27日才通过环境影响批复(靖环评字[2018]37号);2019年12月20日由宜春市自然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9002019127100149364,有效期10年,至2029年12月20日)。

2020年3月,企业委托江西安达安全评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20年5月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其《安全设施设计》于2020年11月23日通过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的审查与批复(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0〕65号)。取得审查意见后矿山随即开始基建,在基建过程中,矿山发现其表层土厚度与地质报告有所出入,根据《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矿区普查地质报告》数据,矿区覆盖层平均厚度为2m;而根据矿山现场施工统计数据,矿区内覆盖层实际平均厚度比地质报告平均厚度更厚。导致备采矿量达不到二级矿量守恒,故矿山计划变更首采平台。企业于2021年9月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首采平台设计变更》。由于仅对首采平台标高进行了变更,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8号),该变更涉及的变更内容不属于重大变更范畴,属于一般变更,由专家组长进行了审查确认。

目前该矿山已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并完成了基建工程。矿山已形成了+560m首采平台、+550m装运平台,完成了排土场以及通往装运平台的上山公路建设。

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6号令)、《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一〔2016〕14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原赣安监一字〔2016〕44号)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相关要求,对新建、改建、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保证工程建成后能达到国家规范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

2021年11月,企业委托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段强

S011035000110192001532

027201

项目组成员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叶杨发

S011035000110193001234

038804

欧阳秋林

S011035000110193001194

036513

孙洪杰

S011032000110193000922

035769

宋爱国

1800000000300541

033430

刘冬

S011035000110193001264

035395

报告编制人

段强

S011035000110192001532

027201

叶杨发

S011035000110193001234

038804

报告审核人

周显彤

0800000000203949

010348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飞虎

S011032000110193000949

036205

技术负责人

彭呈喜

0800000000101601

002717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段强

20211116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叶杨发

20211116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欧阳秋林

20211116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结论:靖安县罗湾乡瓷土工业公司靖安县罗湾乡上苑瓷土矿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24

14、靖安罗湾瓷土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核修改稿).pdf

现场照片

Compress_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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